第十四条

有效

除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等特殊原因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实行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办理。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公用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办事一个标准、一套材料、一体化办理。在线下办理的事项,不得强制要求申请人先到网上预约或者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依托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全流程网上办理,可以通过平台共享获取数据的,不得要求重复提交相关资料。已在线收取申请材料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纸质材料。

地方法规 · 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