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办法/第六章 附则第五十二条有效街道办事处开展农村土地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等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参照本实施办法关于乡镇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