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档案条例/第四章 档案的利用第二十一条有效鼓励、支持档案馆利用档案资源,开展专题展览、公益讲座、媒体宣传等活动,进行理想信念、爱国主义、生态文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教育,建立各类教育基地。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