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档案条例/第四章 档案的利用第二十二条有效档案馆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法制定计划,组织开展档案研究整理工作,编辑出版档案史料汇编、研究成果等,为制定法律法规、政策和开展调查研究等提供支持。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2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