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茶马古道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七条有效市、县(区)人民政府及其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茶马古道文化遗产资源调查,建立调查档案和数据库。鼓励单位和个人捐赠相关实物和资料、提供茶马古道文化遗产资源线索等。地方法规 · 普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