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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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四章 污水处理

第三十六条

有效

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园林绿化、林草、自然资源规划等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各自职责,依法做好污泥处理处置后的产品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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