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禽屠宰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鼓励支持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进行技术改造,建立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体系,实行规模化、标准化、整洁化管理。鼓励畜禽养殖、屠宰、加工、配送、销售一体化发展,推行标准化屠宰,支持建设冷链流通和配送体系。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