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管线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鼓励城市管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广综合管廊建设,集约利用与优化城市地下空间。推进城市信息模型、数字孪生、智能感知等新技术在城市管线规划、建设、维护和监督管理中的应用,提升城市管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