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管线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是城市管线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城市管线综合管理协调机制,统筹综合管廊建设与管理。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城市管线的规划、测绘管理。各管线行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的规定,对本行业管线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安全保障和应急抢险等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指导管线权属、管理单位开展管线入廊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城市管线相关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