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有效

鼓励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节能环保车辆,推进城市公共汽车客运领域节能减排。推广大数据、云计算、电子支付、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城市公共汽车客运经营和管理领域的应用。

地方法规 · 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