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南大港湿地保护规定第十四条有效南大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应当统筹布局南大港湿地范围内基础设施、监测站点以及生态屏障建设,建立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为支撑的鸟类调查观测管理系统,科学划定观鸟区域、路线,引导公民文明观赏、拍摄。在鸟类迁徙季节可以采取设置警示牌、控制人流等措施实行封闭式保护。地方法规 · 沧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