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创建条例/第五章 保障监督第五十二条有效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创建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