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创建,实行党委统一领导、人大依法监督、政府统筹推进、部门协调联动、社会协同参与的工作机制,科学规划、统筹实施、示范引领、整体推进。

自治区建立健全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创建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创建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

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