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创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创建,应当推动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良好、人口稳步增长、产业发展升级、公共服务提升、社会治理有效,构建固边有能力、兴边有支撑、富民有渠道的发展格局,努力实现边民富、边关美、边境稳、边防固。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