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长城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与管理第十七条有效市文物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长城保护规划执行情况监测评估,对规划实施效果作出综合评价。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3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