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本市落实国家永定河干流水量分配方案和年度水量调度计划,严格取水口管理,统筹利用多种水源,保障永定河干流重点断面生态流量和重要支流的生态用水需求。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