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永定河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管控第十六条有效市、有关区人民政府应当在满足防洪要求、岸线保护前提下,科学布局流域滨水空间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商业配套设施建设,系统构建公园、绿地、绿道、水域等公共空间,强化水岸慢行系统联通和绿化美化,促进滨水空间开放共享和水岸经济融合发展。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