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促进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二条有效功能型无人车的测试和上路通行规范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