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第三章 管理服务第二十三条有效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时,银川市紧急救援中心、急救网络医院及其设置的急救站(点)应当接受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指挥调度,做好突发事件的紧急医疗救援工作。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