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常务委员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行使监督职权。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以下简称主任会议)负责处理常务委员会行使监督职权的重要日常工作。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工作机构、办事机构,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实施监督的具体工作。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6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