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加强人大监督与其他监督形式的衔接配合和协调联动,推进监督工作贯通协调,形成监督合力。常务委员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监督工作,推进数据互联和信息共享,提高监督效能。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26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