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拥军优属条例第二十六条有效市和区退役军人工作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机关、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应当依法接收安置退役军人。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在招录或者招聘人员时,对退役军人的年龄和学历条件可以适当放宽,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招聘退役军人。鼓励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优先招聘退役军人。用人单位招用退役军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依法享受税收优惠等政策。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