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拥军优属条例第十七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收费交通站点对军车免收通行费,各类停车场对军车免收停车费。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