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拥军优属条例第十一条有效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军地协同创新,发展军民融合产业,深化资源要素共享,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