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本市强化永定河流域保护科技创新支撑与引领,支持相关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推进数字孪生永定河建设,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永定河流域治理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