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有效

市和有关区人民政府以及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永定河流域农业清洁生产的指导、推动和监督,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合理使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科学处置农业废弃物。

本市依法划定永定河流域禁止水产养殖区域、规模化畜禽养殖禁养区,落实管控措施,加强水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