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永定河保护条例/第三章 防洪安全第十六条有效市和有关区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永定河流域防洪排涝工作,完善防洪抗灾体系,健全洪涝灾害监测预警机制,加强防汛避险宣传和安全教育,提高洪涝灾害防御和应对能力。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