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永定河保护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管控第十二条有效市和有关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对永定河流域国土空间实施分区、分类用途管制,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和规模。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