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条

有效

滨海新区应当深入推进便捷高效的智慧城市建设,探索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运营路径,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和多场景应用,推动城市治理智慧化、精细化。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