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条

有效

自贸试验区借鉴国际通行规则,参照国际惯例,探索在特定领域采信其他国家和地区监管机构出具的符合国际标准或者双方认可规则的评定结果、监管报告,推动建设监管互认机制,加强数据交换、结果互认、工作协同与执法互助。

自贸试验区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根据国家部署探索与境外网络安全相关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开展跨境网络安全治理协作。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