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城镇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条有效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组织居民将电动车防火安全规范纳入居民公约,开展电动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引导居民规范电动车停放和充电。地方法规 · 吐鲁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