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有效

人大街道工委应当协助开展下列立法工作:

(一)收集地方立法项目建议;

(二)收集法律、法规草案的修改意见建议;

(三)配合开展地方立法调研、立法听证、立法后评估等工作;

(四)收集法律、法规实施中的问题和意见建议;

(五)其他立法相关工作。

地方法规 · 克拉玛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