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同意加装电梯的业主是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加装人,负责统一意见、筹集资金、委托设计施工、组织竣工验收、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等相关工作。

加装人可以书面委托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住宅原产权单位或者建设单位、具备相应资质的电梯施工安装企业以及其他专业服务单位,办理加装电梯相关事项。加装人应当与上述受委托单位或者个人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