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第二章 申报和审查第十二条有效加装人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加装电梯设计方案。设计方案应当符合既有住宅建筑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应急安全等要求,电梯外观、风格与周边建筑风貌、自然环境相协调,并减少对现状绿地、道路、本栋及相邻建筑的不利影响。鼓励有条件的住宅单元采用平层入户的方式加装电梯,实现无障碍通行。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