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动态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辖区内村民违法建房行为。

村民委员会发现村民违法建设住房的,应当立即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当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报告。

地方法规 · 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