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第四章 建设和管理第十九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档案,实行一户一档。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档案应当包含宅基地用地、建设规划手续、设计图纸。地方法规 · 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