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第二章 村庄规划和宅基地管理第十条有效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注重传承传统文化,保护历史建筑和特色民居,引导村民建房体现湖湘民居特色,保持邻近房屋建筑风格协调。地方法规 · 岳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