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八章 立法规划、立法计划的编制和实施第六十条有效立法规划、立法计划由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以下简称主任会议)讨论通过并向社会公布。年度立法计划通过后,应当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地方法规 ·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五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