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八章 立法规划、立法计划的编制和实施第五十九条有效编制立法规划、拟定立法计划,应当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建议,广泛征集意见,科学论证评估。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应当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通过信函、座谈会等方式向有关单位和部门、人大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征集立法建议项目。地方法规 ·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