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芙蓉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第十二条有效鼓励单位和个人对芙蓉镇历史文化名镇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进行科学研究、展示利用、旅游开发,实现其历史文化价值、科学艺术价值、社会经济价值。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