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业主、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第二十九条有效业主投票表决,应当采用电子投票方式;但业主要求提供纸质投票方式的,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或者业主委员会应当提供。市房屋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业主电子投票系统,免费提供给业主投票使用。不动产登记机构与房屋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业主清册等相关信息的共享机制。业主电子投票系统应当保障业主投票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业主电子投票的具体规则,由市房屋主管部门另行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