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中医药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有效中医药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依法开展学术交流、标准制定、技术推广、人员培训等活动。地方法规 ·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