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医疗机构、科研机构、生产企业、高等院校等开展中药新药、独特炮制工艺、新型诊疗技术等研发,支持和帮助相关组织或者个人及时申请专利、注册商标和开展其他知识产权的申报。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开展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等宣传工作,提升科研创新主体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侵权风险应对能力。

地方法规 ·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