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中医药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第二章 中药材资源保护第十二条有效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中药材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地方法规 · 南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