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第三条有效本条例所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的以补充、更新、拓展和完善相关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术和管理水平,增强创新能力为目的的培训教育。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5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