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中文English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量监督管理条例

第十四条

有效

计量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秉公执法、文明执法。实施监督检查时,应有两人以上参加,并出示执法证件。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15日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

本站文本分别转载自共产党员网党内法规库、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与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库。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是两套规范体系,本站分库检索、不合并结果。

电子文本与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不一致的,请以标准文本为准。本站内容仅供查阅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问题请咨询执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