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农业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第三条有效农业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应当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保护优先、合理开发、科学利用的原则。地方法规 · 河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