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供目标任务,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健全保障耕地用于种植基本农作物管理体系,强化高标准农田用途管控,实现良田粮用。

地方法规 · 周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