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有效

韩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韩城古城利用实施方案,加强对韩城古城的科学保护与合理利用,充分展示古城历史文化特色,发挥使用价值,传承历史文化。

地方法规 · 渭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