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有效残疾人采取弄虚作假、串通、伪造等手段,获得与其残疾类别或者等级不符的待遇的,由区残疾人联合会给予警告,并通知相关残疾人待遇提供单位责令退回骗取的款物或者补缴有关费用。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5年10月3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